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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2023年度29家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时间:2023-11-25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作者:佚名

  

  

  

  

  新科社字〔2023〕13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新科规〔2021〕5号)规定,经过申报、评审、实地考察和公示等程序,经研究,决定认定新疆智能与绿色纺织重点实验室等29家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期三年,到期通过验收后正式挂牌。

  请各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为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切实发挥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的源头创新和引领带动作用,推动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请各实验室严格按照《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要求,坚持高标准建设目标,进一步凝练研究和发展方向,提升科研水平,加强队伍和实验条件建设,建立健全运行管理机制,努力将实验室建设成为我区组织高水平科学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共享先进创新资源的重要基地。

  

  附件:2023年度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认定名单

  

  自治区科技厅

  2023年11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kjt.xinjiang.gov.cn/kjt/c100264/202311/e608c74c8cdc4fa38739f507475b95f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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