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年度绩效评价的通知
时间:2023-12-02 来源: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作者:佚名
冀科高函〔2023〕40号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开展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年度绩效评价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为加强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切实提高服务能力和孵化绩效,推动我省创新创业服务平台高质量发展,按照《河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绩效评价办法(试行)》(冀科高规〔2021〕1号,以下简称《评价办法》)有关要求,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全省191家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293家省级以上备案众创空间(名单见附件1)。今年遭受水灾的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经市级科技管理部门书面说明原因,可以不参加本次绩效评价。
二、评价周期和评价内容
1.本次绩效评价的时间周期为2022年11月—2023年10月。请各省级以上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按照此周期准备评价材料。
原文链接:https://kjt.hebei.gov.cn/www/xwzx15/tzgg35/sttz15/294317/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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