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拟认定和通过复审科技领军企业及列入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企业的公示
时间:2023-12-30 来源: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作者:佚名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2023年度拟认定和通过复审科技领军企业
及列入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企业的公示
按照《河北省科技领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经企业申请、审核推荐、专家评审等环节,省科技厅拟认定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等35家企业为河北省科技领军企业,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等20家科技领军企业拟通过复审,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77家企业拟列入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12月29日起至2024年1月5日止。
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材料。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05号科技大厦1032室
邮政编码:050011
收件人单位:河北省科学技术厅高新技术处
联系方式:监督评估处0311-86252318
高新技术处0311-86251915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12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s://kjt.hebei.gov.cn/www/xwzx15/tzgg35/sttz15/296794/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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