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执行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时间:2023-12-30 来源: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作者:佚名
鲁科字〔2023〕158号
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过对《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等4个行政规范性文件(详见附件)实施后评估,决定继续执行。
附件:
继续执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下载: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http://kjt.shandong.gov.cn/art/2023/12/29/art_13360_103118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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