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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对海南省重大科技计划部分项目(课题)进行再次评估的通知

时间:2024-04-04 来源: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作者:佚名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重点研发专项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琼科规〔2021〕18号)、《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重大科技计划和省重点研发计划经费管理新旧政策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琼财教〔2021〕1098号)有关规定,省科技厅将对在研的海南省重大科技计划部分项目(课题)进行再次评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行再次评估的项目(课题)

  对2021年立项的部分海南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进行再次评估(课题清单见附件1),评估结果将作为财政经费拨付的依据,对存在重大问题和难以继续实施的项目予以强制终止。

  评估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海南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中期评估报告,见附件2。

  (二)项目经费审计报告。请各项目承担单位自行聘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以课题为单位进行财务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内容包括财政拨款和单位自筹经费。审计截止期至2024年3月31日。

  二、注意事项

  (一)根据实际需求编制项目(课题)经费预算。拟于2024年12月项目执行到期后进行验收的项目(课题)或不再需要安排经费的项目(课题),可来函申请不参加评估。

  (二)各项目牵头单位组织本项目(课题)承担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汇总提交项目材料,省科技厅不接收纸质材料。

  (三)请各项目牵头单位管理员于2024年6月1日前,在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k.histi.com.cn/egrantweb/)上传印章齐全的pdf电子版(包括中期评估报告和经费审计报告),上传端口:申请-上传单位证明材料。技术咨询电话:400-161-6289。

  (四)评估时间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社发处,电话:66290357;

  省科技厅高新处,电话:65309922;

  省科技厅重大处,电话:65203831。

  附件:

  1.进行再次评估项目(课题)清单

  2.海南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中期评估报告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4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dost.hainan.gov.cn/xxgk/xxgkzl/xxgkml/202404/t20240403_36377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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