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化工调查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时间:2024-04-13 来源:山西省科技厅  作者:佚名

  《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晋科规〔2024〕3号)于2024年2月7日印发,并于2024年3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晋科发〔2021〕46号)于2021年7月1日起,经过两年的实施,试行期已经结束。省科技厅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山西产业发展需求,结合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特点,以及两年来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过程中的实践经验,在《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进行了部分修改完善,制定了《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二、制定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建立符合山西省科技创新规律和产业发展规律的项目管理机制,根据《山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21]42号)等文件制定。

  三、主要内容

  《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全文共分为五章二十九条。

  第一章 总则。规定了办法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提出了基础研究计划中项目的主要分类,明确产业发展类项目以联合资助为主,明确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在管理过程中的职责。  

  第二章 申报与立项。规范了申报条件、申报流程及立项评审程序,明确产业发展类项目和自由探索类项目的申报方式,明确自由探索类项目一年两批。

  第三章 实施与验收。明确了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实施中的义务,规范了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变更、绩效管理、项目验收等相关内容。项目验收要对项目研究做出评价,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在符合条件的项目承担单位试行自主验收和结题备案制,对结题验收组织抽查等。

  第四章 监督与管理。规定了加强对项目经费的监督和管理,保证财政资金安全。

  第五章 附则。规定知识产权标注,办法执行时限等内容。

  四、生效日期、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生效日期:自2024年3月15日起施行。

  解读机关: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解读处室:基础研究处 弓慧茹

  联系方式:0351-4067993

  


原文链接:http://kjt.shanxi.gov.cn/xxgk/zfxxgkml/acs_11737/jcyjc/202404/t20240410_9535029.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环保项目简介| 网站地图| 本网招聘| 投稿服务|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化工调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化工调查网 huagongdc.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6042780号-88

联系电话:010-69940054 010-80447989 监督电话:18511526897,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