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推荐工作的补充通知
时间:2024-04-27 来源:河北工业和信息化厅 作者:佚名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4〕142号)和工作有关要求,现对组织我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复核推荐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更名企业申请报送
有效期内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仅发生名称变更,不涉及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可提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简单更名申请,填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简单更名申请表并提供佐证材料。各市、雄安新区工信主管部门收集初核本地简单更名企业申请材料后,按冀工信企业函〔2024〕177号通知的“小巨人”企业申报和复核推荐时间要求统一提供。
二、审计报告材料要求
企业近三年(2021-2023年)的审计报告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应体现与认定条件相关年度的各项数据,必须体现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两项指标),其中2023年必须为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赋码的财务审计报告,其他年度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系统(https://zjtx.miit.gov.cn)中审计报告编码为非必填项,可不赋码;审计报告中如不能体现研发经费金额及相关研发指标数据,需提供近两年研发经费的专项审计报告,其中2023年或包含2023年相关数据的也需报备赋码;填报时将各项审计报告电子原件,上传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如不一致,将影响申报结果。审计报告材料要求与冀工信企业函〔2024〕177号通知情况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通知为准。
联系电话:0311-87802550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02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4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gxt.hebei.gov.cn/hbgyhxxht/xwzx32/tzgg83/957916/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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