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立即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大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1-03-19 来源: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作者:佚名
晋应急发〔2020〕215号
各市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
为深刻汲取太原市台骀山景区冰雕馆“10·1”重大火灾事故和襄汾县宏源煤焦化工有限公司“9·8”爆炸、山西晋茂能源科技有限公司“9·14”有毒气体泄漏事故教训,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对化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仓库安全问题开展专项检查的要求,结合我省危险化学品三年专项行动和《关于印发〈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应急发〔2020〕20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省应急管理厅联合省消防救援总队决定立即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12月31日。
二、检查对象及内容
检查对象:全省化工、医药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结合《实施方案》中的排查重点,突出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危险化工工艺生产装置等重点部位,以及自动化控制系统、可燃有毒气体报警系统和安全仪表系统等。
检查内容:各类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检查表请从邮箱下载。(sxyjtwhc@163.com,密码:whc4967756)
三、检查方式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按照今年5至6月重大危险源检查督导的“消地协作”模式,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检查工作。省应急管理厅和消防救援总队联合成立4个省级督查检查组(见附件1),重点对有关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并对各市、县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四、检查分工
(一)省级。负责对硝酸铵、液氯、液化天然气(煤层气)、涉及硝化等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安全风险评估等级为“红”色和部分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见附件2),并对市、县检查情况进行督导。
(二)市级。负责对省级检查以外的其他构成重大危险源和安全风险评估等级为“橙”色的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具体检查企业名单要予以明确。同时,要对县级检查情况进行督导,并结合《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三)县级。负责对省、市检查以外的其他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同时,结合《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级要站在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把安全生产作为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大事,要充分认清抓好当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抓细抓实抓到位,强化忧患意识,底线思维、问题导向,强化“四铁”举措落实,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红线,坚决杜绝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严格监督执法。各级要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安全风险隐患大检查,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要改进安全生产检查方式,着重解决“查不出隐患和问题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最大问题”,把领导重视和专业化检查有机结合起来。按照“检查必执法,执法必严格”的要求,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一盯到底,做到闭环管理,对重大安全隐患要挂牌督办,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予以关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缔关闭;严肃整治“三违”行为,对隐患屡查屡犯的企业要从重处罚;对大检查期间发生事故的一律提级调查,并依法按上限予以处罚。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级要进一步强化督导检查,开展明查暗访,对检查中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推进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等问题,要采取通报约谈、警示提醒、媒体爆光等手段予以问责,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请各市于2021年1月6日前将大检查工作总结和重大隐患清单上报省应急管理厅。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0年10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yjt.shanxi.gov.cn/web/gwgg/sajjgwgg/whjg/content/48909cb8-0ab0-4b12-8309-3c83e2fc243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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