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福建省2023年度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政策落实效果评估”项目采购的预公告
时间:2024-05-03 来源: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作者:佚名
各报价供应商:
为公开、公平、公正遴选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承接我厅“福建省2023年度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政策落实效果第三方评估”工作,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采购管理暂行规定》(闽工信函办〔2022〕595号),就该项目采购进行市场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2023年度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政策落实效果第三方评估
(二)项目要求:知晓国家及我省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相关政策;了解我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拖欠的状况;组织开展网上调查、实地调研、企业座谈等方式对我省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形成评估分析书面报告。
二、报价单位资质要求
申请单位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省工信厅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且具备: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行业协会或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企事业单位;
(二)无信用不良记录,不被政府有关部门列入失信名单;
(三)了解福建省政府部门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相关政策;
(四)了解全国及各省份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情况;
(五)承接单位应成立调查评估研究团队,评估团队至少应有2名高级职称、3名中级职称人员,其中团队负责人应具有统计调查、评估、评价等相关从业经历,主持或承担过全省性行业或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相关调查评估评价工作;
(六)该评估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申请单位须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报价文件要求
(一)按要求填写《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2023年度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政策落实效果第三方评估”项目采购报价单》,各报价供应商报价应低于20万元,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本次报价仅作为采购最高限价设定的参考报价,不作为项目评标依据;
(二)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三)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资料均需要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且装订成一册后加盖骑缝章。
四、报价文件提交时间
报价文件于2023年9月19日18时前送至(或EMS寄送)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法规和行政审批处(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76号屏山大院8号楼329室)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591-87833242
附件:福建省2023年度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政策落实效果第三方评估”项目采购报价单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9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gxt.fujian.gov.cn/zwgk/gsgg/202309/t20230915_625922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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