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的决定
时间:2021-03-19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作者:佚名
为了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的管理,防治大气污染,预防火灾、爆炸事故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呼和浩特市实际情况,近日,呼和浩特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的决定》。同时,市安委办制定了《呼和浩特市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宣传工作的实施方案》,对各地区和相关部门明确了宣传任务,要求制定可行的工作推进计划,并制作了公益广告宣传片、宣传标语在全市各大路口LED屏、报纸、微博、公众号等主流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原文链接:http://yjglt.nmg.gov.cn/yjt_index/yjt_ywdt/dfdt/202101/t20210129_8214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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