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辽宁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2023年度第四批)进行公告的通知
时间:2024-05-03 来源: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作者:佚名
辽工信企业〔2024〕28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辽工信发〔2022〕209号),按照《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辽工信改革〔2022〕222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度第二批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下半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辽工信明电〔2023〕49号)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了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培育评价工作,经企业自评、各市审核公示、省级抽审等程序,确定沈阳鑫德弘业科技有限公司等331家企业(见附件)为辽宁省创新型中小企业(2023年度第四批),有效期为2024年3月1日至2027年2月28日,现予以公告。
附件:辽宁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2023年度第四批)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2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s://gxt.ln.gov.cn/gxt/tztg/2024022816522811257/index.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信息
- 2025-08-01全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
- 2025-07-30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5...
- 2025-07-28李强出席2025世界人工...
- 2025-07-24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
- 2025-07-24宁夏通信管理局开展数据中...
- 2025-07-24贵州通信管理局召开遵义市...
- 2025-07-24重庆通信管理局召开行业2...
- 2025-07-24工业和信息化部召开“七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