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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安徽省科技专家库实验动物专家的通知

时间:2024-05-08 来源: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作者:佚名

各有关单位:

  

  

  为充实我省实验动物专家力量,发挥实验动物专家技术支撑作用,加强我省实验动物工作的法制化和标准化,根据《安徽省科技专家库管理及使用办法(暂行)》,拟开展实验动物专家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检验检测机构、新型研发机构及企业等单位中长期从事实验动物相关工作的专家。

  二、专家条件

  (一)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客观、公正。

  (二)长期从事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相关专业工作,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技术水平的技术专家、管理专家。

  (三)具有较高的实验动物专业知识理论、实践水平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熟悉实验动物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实验动物环境及设施、繁育、使用、管理、质量控制、疫病防控等能够做出独立判断和评价。

  (四)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能够参加实验动物管理部门组织的相关工作和活动;院士、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专家入库流程

  (一)新申请入库专家按以下流程完成注册、申请(见附件)。

  1.登录(网址:http://kjgl.ahinfo.org.cn)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首页,点击申报用户登录—统一认证中心登录完成注册,登录系统,选择“临时评审专家”完善个人信息,推荐途径请选择基础研究处,研究领域除勾选本专业领域外,请再勾选生物学-动物学-实验动物学领域。

  2.省科技厅审核,审核通过名单在省科技厅门户网站予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入库。

  (二)已在安徽省科技专家库的专家申请成为实验动物专家的,完善个人专业领域信息后经审核通过即可,不再进行公示。

  四、注意事项

  1.填报入库申请的专家需确保注册信息的真实、有效,对所提供验证资料和证书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申报,经查实后其专家资格将被取消。

  2.本次征集工作截止时间为5月13日18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基础研究处周结华,0551-62659625;省高新技术发展中心许颖,0551-65370125。

  

  

  附件:安徽省科技专家库入库指南 .pdf

  

  

  2024年5月7日


原文链接:https://kjt.ah.gov.cn/kjzx/tzgg/1223038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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