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应急管理局下拨救灾款物助受灾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时间:2021-03-19 来源:辽宁省应急管理厅 作者:佚名
锦州市应急管理局下拨救灾款物
助受灾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为保证受灾困难群众温暖过冬、祥和过年,日前,锦州市应急管理局会同财政局向受灾县(市)区下拨中央财政自然灾害救灾资金3903万元,调拨救灾物资储备库7068床棉被褥,用于解决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截止到2月2日,救灾款物已全部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救助受灾困难群众284148人,确保了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
2020年,锦州市遭受了1951年有气象记录以来历史最严重旱灾。据统计,全市9个县(市)区90个乡镇(街道)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农作物遭受较大经济损失,全市受灾人口957226人,农作物受灾面积232604.94公顷,成灾面积171778.65公顷,绝收面积84584.66公顷,直接经济损失210347.33万元。面对自然灾害,锦州市应急管理局积极发挥统筹指导作用,各级应急部门反应迅速,措施得力,及时高效有序应对了干旱灾害,确保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为做好受灾困难群众今冬明春生活救助工作,锦州市应急管理局提前谋划、精心部署、狠抓落实,把冬春救助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抓实抓好,全面贯彻落实冬春救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对全市今冬明春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做出安排部署。一是要求各县(市)区对救灾款物的发放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二是依据“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确保专款专用,重点使用;三是要求“一卡通”发放,杜绝弄虚作假、优亲厚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四是组成专项督导组,深入县(市)区检查指导救灾款物发放工作和进度;五是实行局长负责制,对冬春救灾款物发放采取实时调度,尽快将救灾款物下拨入户,切实提高救灾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
原文链接:http://yjgl.ln.gov.cn/gsaqscdt/202102/t20210203_40802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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