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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年度省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结果的通知

时间:2024-05-22 来源:江西省科学技术厅  作者:佚名

  各设区的市科技局、各有关新型研发机构:

  为促进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引导新型研发机构补齐短板,聚焦职责定位,优化科研力量配置,加强创新团队和研发条件建设,改进科研组织方式,完善管理机制,提高绩效水平。根据《江西省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办法》(赣科规[2023]1号),省科技厅对2019年、2020年认定的27家新型研发机构开展绩效评价。经网上申报,专家审核,现场核实,集中公示等环节,确定最终评价结果,现将绩效评价结果公布如下:

  1.优秀单位3家,分别为:江西省纳米技术研究院、华东数字医学工程研究院、江西德上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

  2.合格单位11家,分别为:江西省钨与稀土研究院、江西省智能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厦门大学九江研究院、中科数字经济研究院、中科吉安生态环境研究院、江西直升机有限公司、江西中科九峰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九江职院产教融合发展有限公司、尚华医药科技(江西)有限公司、鹰潭泰尔物联网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中南(上饶)冶金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3.限期整改单位5家,分别为:赣州市智能产业创新研究院、赣州市南康区家具智能制造创新中心研究院、九江市产业技术研究院、江西离子型稀土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江西伊尚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不合格单位8家,分别为:高安北大资源创新研究院、贵溪市兴园科技创新中心、抚州中科院数据研究院、江西明正科技协同创新有限公司、九江职院船舶与海洋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江西正邦农业科学研究院、江西科维协同创新药物有限公司、江西冠能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对评价等级为优秀的新型研发机构,予以科技财政经费支持,可免周期评价一次。评价等级为限期整改的新型研发机构,按规定进行整改并参加2024年绩效考核,若考核未达合格水平,取消省新型研发机构资格。评价等级为不合格的新型研发机构,取消资格,不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自取消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省新型研发机构的认定。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5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kjt.jiangxi.gov.cn/art/2024/5/20/art_27029_48844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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