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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6-14 来源: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作者:佚名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和《海南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我厅近期将开展2023年度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已取得实验动物许可证(包括“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和“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单位。

  二、年检申请

  申请单位的具体申请个人进入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s://k.histi.com.cn/egrantweb/。无账号的单位需由单位管理员注册法人账号,再由具体申请人注册个人账号,通过个人账号进行年检申请),通过“申报用户登录→个人登陆→项目申请→新增→资助计划分类→其它→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年检申请表(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年检申请表)”途径进行申请,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扫描件(上传的资料均需加盖公章)。然后提交单位管理员进行审核(单位管理员进入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后,通过“申报用户登录/法人登陆”进入系统),审核通过后向科技厅提交申请即为年检申请生效。

  三、年检提交材料

  (一)提交许可证副本原件(2023年、2024年获证单位:2023年通过正常申请获新证单位不参加本次年检(需提交许可证副本原件);2024年通过正常申请获新证单位不参加本次年检(不需提交许可证副本原件);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6日期间通过“延续申请”获新证单位不参加本次年检(需提交许可证副本原件);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31日通过“延续申请”获新证单位需参加本次年检(需提交许可证副本原件);2024年1月1日至今期间通过“延续申请”获新证单位需参加本次年检(不需提交许可证副本原件);其余年份获证单位均需提交许可证副本原件)。

  (二)2023年12月7日至今期间通过“延续申请”获使用许可证单位需提供2023年1月1日后由有资质机构出具的实验动物环境设施检测报告。

  (三)提供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中“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证年检申请表-项目申请书附件清单”中规定的其他附件(具体见附件)。

  (四)同一单位有多份许可证时,应分别申请年检。

  四、年检方式

  年检材料审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

  五、年检结果

  年检结果将在省科技厅官网上公示。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年检或被确定为抽检单位而拖延抽检,以及年检不合格限期三个月内整改后经重新检查仍不合格的,省科技厅将吊销实验动物许可证。

  六、年检时间

  各年检单位请于2024年7月20日前,在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提交年检材料,省科技厅将组织专家进行实地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1.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年检需提供材料

  2.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年检需提供材料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6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邓文彬,电话:65329449、18976769562)

  


原文链接:http://dost.hainan.gov.cn/xxgk/xxgkzl/xxgkml/202406/t20240612_36788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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