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福建省民爆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技术服务采购预公告
时间:2024-06-14 来源: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作者:佚名
各意向供应商: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管理规程》(GB28263-2012)等要求,围绕《“十四五”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安全发展目标,推动民爆行业安全水平和发展质量同步提升,持续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我厅拟开展2024年度福建省民爆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技术服务采购,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采购管理暂行规定》(闽工信函办〔2022〕595号),就采购事项进行市场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度福建省民爆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技术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按照《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管理规程》、《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装备〔2024〕163号)等要求,每次安排不少于2名专家,对全省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含所有生产点和销售点)进行全覆盖安全隐患排查,按要求形成工作台账和报告,并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指导企业落实整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交以下证明文件:
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对授权代表人的授权书;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工信部民爆专家不少于3人、省级民爆专家不少于5人);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文件要求
(一)按要求填写《关于委托开展2024年度福建省民爆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技术服务项目采购报价单》(详见附件)。各意向供应商报价应不高于14.1万元,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本次报价仅作为采购最高限价设定的参考报价,不作为项目评标依据。
(二)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三)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上述资料均需要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且装订成一册后加盖骑缝章。
五、报价文件提交时间
报价文件于2024年6月13日17时30分前送至(或寄送)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装备处(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66号经贸大厦省工信厅办公区7楼718室)。
联系人:黎明春 联系电话:0591-87513049
附件:关于开展2024年度福建省民爆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技术服务项目采购报价单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6月7日
原文链接:http://gxt.fujian.gov.cn/zwgk/gsgg/202406/t20240607_6461908.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信息
- 2025-07-30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5...
- 2025-07-28李强出席2025世界人工...
- 2025-07-24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
- 2025-07-24宁夏通信管理局开展数据中...
- 2025-07-24贵州通信管理局召开遵义市...
- 2025-07-24重庆通信管理局召开行业2...
- 2025-07-24工业和信息化部召开“七下...
- 2025-07-242025中国产业转移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