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应急管理厅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时间:2021-03-19 来源:山东省应急厅 作者:佚名
2020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应急厅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全面加强法治建设,为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依法全面履行应急管理部门职能
2020年,省应急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建体系、建平台、建中心、建队伍、建机制、建责任”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精准治理、依法管理、社会共治,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营造了良好安全环境。一是安全生产监管方面,推动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山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等重要文件,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执法,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自然灾害防治方面,加快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九大工程,统筹做好防汛抗旱、火灾防治、综合减灾等工作。积极推进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工作,完成了岚山试点“大会战”25类92项调查任务。汛期累计发布预警信息2846次,启动、调整应急响应308次,组织部门会商28次,实现了安全度汛。组织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查处森林火灾案件189起。三是应急管理方面,建成省应急指挥中心,纵向连接应急管理部、水利部、各市县应急指挥中心,横向连接16个主要涉灾部门,并接入了气象、水利等43个专业信息系统和视频图像系统,实现互联互通。编制出台山东省重大公共安全应急管理保障体系十年规划和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十年规划,以省政府名义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全省应急救援力量联调联战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大力推进五个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开展化工园区应急力量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技能竞赛,在全省布局建设“省级中心+区域基地+应急救援起降点”航空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省市县层面共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1674次,锻炼提高部门协作和联合处置能力。
在履行好部门主要职责的同时,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一是持续推动权力下放。依照省政府第333号令,将安全生产合格证核发、安全评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等3项行政权力,委托下放给济南、青岛、烟台3市应急局和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会实施。二是规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了省应急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细化12条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快推进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三是优化审批服务。严格落实“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有关要求,开通电话热线,优化细化“网上报、线上办、邮寄送”以及预约服务、定点定时、即办即走等流程,采取行政许可换证顺延和“云评审”等措施,推动实现全网办、不见面和“一次办好”。2020年共办理安全生产许可169件,审查建设项目61个。
二、加强应急管理法规制度体系建设
推动出台突发事件应急保障领域全国首部地方性法规《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明确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职责分工,推动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应急保障工作体制机制,全面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和水平。在全国率先推动出台《山东省自然灾害风险防治办法》(省政府令第330号)和《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省政府令第331号),应急部黄明书记给予批示肯定,《应急管理简报》2020年第13期刊发信息推广我省经验做法。加快推进《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制修订工作。持续推动落实《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山东省重点领域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行为责任办法》《关于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意见》等制度措施,全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2020年制修订标准42个。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录、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制定印发了《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级分类执法的指导意见》,推行差异化执法。二是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组织开展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对危险化学品等20个重点行业领域实施攻坚治理,并建立制度措施清单和问题隐患清单。危险化学品领域,组织开展全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活动,共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1430家次、重大危险源4407处,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全部督促整改到位。组织开展化工企业落实“一周一小练、一月一大练、一季度一检验”工作机制的专项抽查,检查企业2000余家。非煤矿山和工贸领域,组织开展了全省非煤矿山和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专项抽查,采取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共抽查了42家企业。组织开展尾矿库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围绕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5个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全省安全生产重点执法检查活动。三是大力推进信息化监管。我省“智慧应急”建设成效显著,获批全国“智慧应急”建设试点。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和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在全国率先建成并运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完善一、二级重大危险源企业443家,新接入三、四级重大危险源企业1243家,危险源企业、储存装置和视频监控接入率100%。四是加强应急管理法治队伍建设,举办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应急局局长培训班以及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组织开展全省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岗位练兵竞赛活动,全面提高应急管理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四、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一)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依法决策,对出台的重要文件认真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原则,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行政程序要求,依法履行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法定程序,全面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
(二)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和简政放权情况,及时登录山东省权责清单动态管理系统,对省应急厅权责事项要素进行调整,确保权责一致。认真执行政务服务事项管理“三级十一统”要求,深入开展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提升行动。编制了全省应急管理系统暨省应急厅涉企权责清单,明确省级涉企权责事项354项。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全面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要求,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对规范性文件制定的主体、权限、程序、内容、形式等进行全面细致审核,并出具合法性审核报告。对厅党委会或厅长办公会研究的政策文件,按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查。组织开展2020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
(四)有效规范行政行为。出台严禁安全生产执法“一刀切”九条措施。结合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山东省应急管理系统严禁安全生产执法“一刀切”九条措施》,积极推行服务式执法,省政府办公厅将其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在全省推广。严格证明事项清单管理,编制印发了《山东省应急管理系统证明事项通用清单(试行)》,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我省应急管理工作涉及的证明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编制了省应急厅证明事项实施清单。
(五)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配合省人大常委会相继开展了“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自查、“现场+视频连线”在线执法检查以及安全生产专题询问工作,并认真落实人大监督意见。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办理情况报告,并给予了充分肯定。省政协十二届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围绕“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开展了议政和民主监督。
五、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依法履行行政答复职责,事故责任单位因不服我厅对“4.15”案件行政处罚管辖权,向省政府和应急部提出行政复议,均裁定驳回复议请求。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组织“4.15”重大事故批复两起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济南中院一审、省高院二审均判决省政府和我厅胜诉,驳回诉讼请求;组织“5.25”重大事故批复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济南中院一审、省高院判决省政府和我厅胜诉,驳回诉讼请求。建立信访工作首问负责制,严格执行登记、呈批、移送办理、答复、存档、保密等程序。研究起草了《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处置规范》地方标准。加强举报投诉案件处置,有效维护群众权益。
六、扎实开展普法工作,积极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规定,制定实施2020年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印发了《山东省自然灾害风险防治办法》《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宣贯通知,大力推动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制定了民法典学习贯彻方案,并深入推动实施。会同省司法厅组织参加全国第二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以全国第二名的成绩进入总决赛,并荣获总决赛二等奖。充分利用在省级电视、广播、网站、报刊等开设的“应急在线”“山东应急”“应急之声”专题专栏,结合“国家宪法日”“安全生产月”“防震减灾日”等活动,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法治意识。通过购买政府服务方式,聘请常年驻厅法律顾问,全程参与立法与宣贯、执法与监督、复议和诉讼等活动。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七、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厅党委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应急管理重点工作任务,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及时研究和解决法治建设工作的重大问题。厅主要负责人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按规定报告自身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严格落实班子成员集体学法制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
虽然2020年省应急厅的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监督有待于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有待于加强;等等。2021年,省应急厅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深入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加快实现应急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防范各类灾害事故发生,为全面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3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yjt.shandong.gov.cn/gsgg/202103/t20210318_35528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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