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关于申报《海南省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科技创新联合项目》的补充通知
时间:2024-07-06 来源: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作者:佚名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科技创新联合项目的通知》琼科函〔2024〕323号,(以下简称“323号文”),海南省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科技创新联合项目属于海南省重点研发项目。根据近期申报受理实际情况,将项目申报事宜补充通知如下,原发布通知与此通知不一致的,以此件为准。
一、项目申报材料提交时间
请项目申报人根据“323号文”要求于2024年7月10日在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提交项目申报材料(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科技创新联合项目推荐函容缺)。完成系统提交工作后,项目申报单位下载完整项目申报书,于2024年7月11日前发送至我局科技研发部指定邮箱yzbstc_kjc@163.com,项目文件命名方式为:联合项目+单位名称+项目申报人+项目名称;多个项目请打包发送,命名方式为:联合项目+单位名称+项目数量。
二、项目推荐函
我局根据各申报单位提交项目申报书,组织开展审查工作,依据审查结果出具《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科技创新联合项目推荐函》,统一报送至省科技厅。
三、项目资助额度及预算编制
项目资助额度为省财政经费,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资金属于其他配套资金。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省财政资金、配套资金分别编制。配套资金分为管理局资金、申报单位配套资金两类,管理局资金预算编制按照省财政资金编制有关要求执行。
四、项目配套资金
项目申报单位配套资金按照海南省重点研发项目配套资金要求执行,事业单位申报(含合作单位),按不低于省财政资助金额的1:1配套(事业单位配套资金可由合作企业出资);企业单位申报(含合作单位),按不低于省财政资助金额的1:2配套。例如:事业单位和企业联合申报100万元财政经费项目,其中事业单位申请财政经费50万元,需配套50万元;企业单位申请财政经费50万元,需配套100万元。
五、项目负责人《年度行程授权确认书》
项目负责人上一年度(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或项目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年内(2023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0日),在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实际工作时间不低于90天。授权查询时间2选1,确认书签章完整版上传至申报书附件清单-其他附件。
六、申报咨询电话
省科技厅高新处:朱新民,电话:0898-65309922
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科技研发部:张芳,电话:0898-88036880
申报系统技术咨询电话:400-161-6289。
附件:年度行程授权确认书
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
2024年7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dost.hainan.gov.cn/xxgk/xxgkzl/xxgkml/202407/t20240703_36911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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