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九届“创客中国”福建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七届“创响福建”大赛赛事执行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时间:2024-07-06 来源: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作者:佚名
各报价供应商:
为公开、公平、公正遴选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承接第九届“创客中国”福建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七届“创响福建”大赛赛事执行服务工作,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采购管理暂行规定》(闽工信函办〔2022〕595号),就该项目采购进行市场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
第九届“创客中国”福建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七届“创响福建”大赛赛事执行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要求
(一)制定大赛从报名到决赛(含8场市级赛、1场省级复赛、1场省级决赛)全过程方案,举行各级赛事、路演培训、颁奖仪式等;
(二)邀请各赛程评委,并制定企业组和创客组评分方案;
(三)制定大赛培训方案及课程,邀请培训讲师,进行路演培训;
(四)组织市级初赛、市级决赛、省级复赛和总决赛及路演培训的会场布置工作;
(五)邀请专业公证机构,对省级决赛评审全过程提供现场监督公证服务;
(六)安排领导、评委、嘉宾食宿,做好人员对接工作;
(七)制定大赛宣传方案,扩大大赛影响力;
(八)完成大赛参赛项目在投融资、项目对接、落地孵化等方面跟踪统计,并据此制作书面报告;
(九)收集整理大赛参赛项目报名材料、宣传报道材料、专家评审、大赛组织手册、现场照片及视频等与大赛有关的档案资料,并汇编成册;
(十)组织不少于5人团队驻点提供大赛组织、执行有关服务。
三、服务期限
2024年8月-11月
四、资格要求
报价单位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等。
(二)具备活动执行、大赛宣传等相关服务经验和能力。
(三)具有良好信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近3年无不良执业记录,在招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腐败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行为。
五、报价文件要求
(一)按要求填写《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第九届“创客中国”福建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七届“创响福建”大赛赛事执行服务采购报价单》(见附件)。各报价供应商报价应低于65万元人民币,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本次报价仅作为采购最高限价设定的参考报价,不作为项目评标依据。
(二)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三)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要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且装订成一册后加盖骑缝章,并用信封将上述资料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请于2024年7月8日17:30前邮寄或送至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76号屏山大院8号楼335室)。
联系人:李亚勇0591-87856058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7月2日
原文链接:http://gxt.fujian.gov.cn/zwgk/gsgg/202407/t20240703_647824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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