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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第四批技术经理人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7-08 来源: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作者:佚名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全省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加快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规范技术经理人从事技术转移、成果转化服务行为,发展壮大我省技术经理人队伍,根据《陕西省技术经理人认定工作指引(试行)》(陕科办发〔2022〕201号)文件精神,省科技厅拟组织开展第四批技术经理人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目的,应用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促进科技成果的商品化、商业化和产业化,全职或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并取得合法合理收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申报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2.在陕西省区域内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具有相关职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所需要的专业技术知识及中介活动技能;

  4.具有挂靠单位工作经历(可与工作单位一致)。

  三、申报方式

  采用线上系统申报,申报人登录https://jsjlr.sstrc.com在线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20日。

  四、评审认定

  1.技术经理人认定划分为综合性、专业性两类,省科技厅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组织专家从资质学历、专业素质、业务能力、从业经历、服务业绩五个维度对其能力和水平进行综合评审。

  2.通过专家评审的技术经理人名单经过公示及会议审定后,省科技厅将公布入选名单并纳入陕西省技术经理人数据库统一管理。

  五、后续管理

  1.经认定的技术经理人应在每年3月底前登录https://jsjlr.sstrc.com提交上一年度工作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2.省科技厅对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成绩优异的技术经理人,将给予表彰奖励,并推荐至省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

  3.凡在我省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从事技术转移转化研究、服务及运营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及从事相关工作的自由职业者等,均可参加全省工程系列职称评审。

  六、联系方式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联 系 人:黄 超

  联系电话:029-87294985

  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

  联 系 人:胡 凡 潘志林

  联系电话:029-8129288381292862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7月5日

  


原文链接:https://kjt.shaanxi.gov.cn/kjzx/tzgg/3218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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