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相关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有关情况的通知
时间:2024-08-01 来源: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作者:佚名
合肥诺明药物安全研究有限公司:
《关于合肥诺明药物安全研究有限公司实验动物设施局部改造的申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通知如下。
根据《安徽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请你司于2024年7月31日前,向省科技厅交回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许可证号:SYXK(皖)2019—009),并停止从事原许可范围工作。
专此通知。
2024年7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s://kjt.ah.gov.cn/kjzx/tzgg/12242784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信息
- 2025-07-24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
- 2025-07-24宁夏通信管理局开展数据中...
- 2025-07-24贵州通信管理局召开遵义市...
- 2025-07-24重庆通信管理局召开行业2...
- 2025-07-24工业和信息化部召开“七下...
- 2025-07-242025中国产业转移发展...
- 2025-07-24李乐成调研检查防汛应急通...
- 2025-07-2411.23亿人!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