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发布3项科技项目管理规范性文件
时间:2025-09-17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作者:佚名
近日,通辽市科学技术局正式发布《通辽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通辽市本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通辽市科技计划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工作规程(试行)》三个规范性文件,旨在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规范科技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这一系列文件的出台,为通辽市的科技创新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也为各类创新主体提供了更加明确的行动指南。
《通辽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对科技计划项目的全流程进行了细致规范。从申报环节开始,明确了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的资质条件,申报流程也更加清晰、标准化,确保了申报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在立项阶段,根据不同任务类型,采用竞争择优、定向委托、揭榜挂帅、赛马制、长周期、非共识管理等多元化遴选机制,激发了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让真正有实力、有创新想法的团队和单位能够脱颖而出。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管理主体和实施主体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划分,各主体各司其职,保障项目顺利推进。验收和监督管理环节也有了严格的标准和流程,确保项目成果的质量和效益。
《通辽市本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着重加强了市本级科技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专项资金由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涵盖了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创新平台建设、科技人才团队培育等多个科技创新的关键领域。在资金支持方式上,采用事前资助、事后补助等多种灵活方式,根据项目的不同特点和需求,提供精准的资金支持。同时,强化了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归口管理部门以及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的职责分工,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资金监管体系,从资金的分配、使用到监督,每一个环节都有严格的把控,确保资金安全、合理、有效地使用,让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
《通辽市科技计划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工作规程(试行)》建立了科学合理的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机制。评价原则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的标准,评价内容全面覆盖项目的实施过程、产出成果、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多个维度。通过明确的评价指标和规范的评价程序,对科技计划项目进行全面、深入的评估。评价结果将作为项目后续支持、调整或终止的重要依据,这就促使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更加注重项目的质量和效益,切实提高项目实施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科技资源向优势项目和创新主体集聚,实现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
这三个规范性文件的出台,是通辽市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科技创新政策的重要举措,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科技项目管理和资金支持体系,为全市科技创新发展提供了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下一步,通辽市科学技术局将加强政策宣传解读,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让各类创新主体深入了解政策内容和操作流程,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见效。积极引导各类创新主体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活动,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为通辽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助力通辽市在科技创新的道路上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实现科技与经济的深度融合和协同发展。
原文链接:https://kjt.nmg.gov.cn/kjdt/mscx/202509/t20250909_27872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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