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重庆市产业创新综合体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5-09-23 来源: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作者:佚名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科技局,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科技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应用,打造更多“西部领先、全国进位和重庆辨识度”的标志性创新成果,根据《重庆市产业创新综合体建设方案(2024—2027年)》(渝经信发〔2024〕64号),现开展2025年重庆市产业创新综合体(以下简称综合体)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科技型企业主导型综合体
应符合附件1所列综合体申报条件。
(二)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主导型综合体
应符合附件2所列综合体申报条件。
二、建设流程
(一)组建申报
符合条件的牵头单位按照自愿原则,认真梳理、广泛吸纳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上的各类成员单位,共同组建综合体,编制综合体申报书、建设方案、章程协议等材料,向所在区县经信、科技部门进行申报。科技型企业主导型综合体向经信部门申报,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主导型综合体向科技部门申报,下同。
(二)区县推荐
各区县经信、科技部门对本辖区综合体组建工作进行指导,对综合体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等进行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
(三)评审公示
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按程序分别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综合研究论证后择优确定重庆市产业创新综合体建设单位名单,并在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予以公布。
(四)实体化运行
综合体名单发布后,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将分别与综合体牵头单位签订任务书。综合体牵头单位根据任务书组织成员单位进行实体化运行。运行期间,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将持续跟踪工作进度,并根据任务书按年度对综合体建设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政策支持的重要依据。
(五)项目验收
项目建设周期满或达成任务书的主要目标后,牵头单位可申请进行项目验收。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分别对相关综合体建设运行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项目进行验收。
三、相关要求
(一)请有申报意愿且符合条件的牵头单位填写《重庆市产业创新综合体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3)和《2025年重庆市产业创新综合体申报基本情况简表》(附件4),于2025年10月23日(星期四)18:00前将纸质件(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一式五份)和电子件(光盘刻录,文件名为“综合体名称+牵头单位名称”)报送至所在区县经信、科技部门。科技型企业主导型综合体需登录网站进行在线申报,网址:https://cx-cqfund.jjxxw.cq.gov.cn/login。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主导型综合体需将电子版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yangw490@163.com。
(二)请各区县经信、科技部门积极动员,组织辖区单位申报,做好综合体建设指导、资料初审和推荐汇总工作,于2025年10月30日(星期四)18:00前将推荐汇总的申报材料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委政务服务大厅、市科技局高新处。
(三)牵头单位原则上只能牵头一个方向的综合体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弄虚作假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联系方式
(一)科技型企业主导型综合体
联系人:市经济信息委科技处郝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63899456,63895596;
收件联系人:市经济信息委政务服务大厅郭老师;联系电话:63897953。
(二)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主导型综合体
联系人:市科技局高新处杨老师;联系电话:67611512;
收件联系人:市科技局高新处杨老师;联系电话:67611512。
附件:1.科技型企业主导型综合体申报条件
2.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主导型综合体申报条件
3.重庆市产业创新综合体建设项目申报书
4.2025年重庆市产业创新综合体申报基本情况简表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9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kjj.cq.gov.cn/zwxx_176/tzgg/202509/t20250922_150311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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