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省应急管理厅 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关于规范煤层气开采项目审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7-28 来源: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作者:佚名
晋应急发〔2021〕182号
各市应急管理局、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煤成气开采项目审批流程的通知》(晋政办发〔2021〕51号)规定,为规范煤层气开采项目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批事项
煤层气企业在勘探、建设及开采期间应在省应急管理厅(以下简称省厅)办理煤层气勘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煤层气地面开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煤层气地面开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依法取得煤层气勘查许可证后,在规定的区域从事勘查作业的企业应在省厅申领煤层气勘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煤层气地面开采企业依法取得煤层气采矿许可证后,应在省厅进行煤层气地面开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三)煤层气地面开采企业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向省厅申领煤层气地面开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审批流程
(一)企业申请。煤层气企业应在勘探、建设项目所在市级应急管理局(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领取申请书,准备好项目审批所需文件资料,向直接监管的县、市应急管理局(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
(二)市县审核。县级监管的煤矿企业提出申请时,县级、市级应急管理局(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应分别进行资料审查及现场核查,通过后,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市级监管的煤矿企业提出申请时,市应急管理局(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应进行资料审查及现场核查,通过后,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时,县级、市级应急管理局(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应上报正式文件。
(三)省厅审批。省厅(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接到市局上报文件和企业的相关资料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审查完毕。经审查同意的,上报厅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予以批复;经审查不同意的,提出审查意见,并以书面形式答复。
三、申报资料
企业申报资料按照晋煤监技装[2015]11号下发的《煤层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煤层气地面开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办法》要求执行,申报表格按照本通知附录填写。
附录:1.煤层气地面开采(勘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2.煤层气地面开采(勘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书;
3.煤层气地面开采(勘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
请书;
4.煤层气地面开采(勘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审
查书;
5.煤层气地面开采(勘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6.煤层气地面开采(勘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审
查书;
7.开采区块内煤矿企业(矿井)明细确认表;
8.煤层气地面开采(勘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意
见书;
9.煤层气地面开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批书;
10.煤层气地面开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书;
11.煤层气地面开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核意见书。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yjt.shanxi.gov.cn/web/gwgg/sajjgwgg/mkjg/content/06229ef5-711e-42ed-a9ce-cc1eecdb44c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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