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化工调查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转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时间:2021-07-28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作者:佚名

  各市应急管理局、有关矿山企业:

  现将《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矿安〔2021〕5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要明确承包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的比例、使用范围,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要严格按照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职责,确保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到位。

  二、项目部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与工程施工作业相适应的采矿、通风、机电、地测专业等方面的专职工程技术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

  三、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必须对新入职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三级”安全培训,并如实记录安全培训考核情况。新入职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合格并经“师带徒”4个月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四、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必须严格执行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保证每班次都有领导班子成员下井现场带班,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

  五、承包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其领导班子成员每半年至少对其项目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全面检查;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每季度至少对其项目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六、承包单位必须依法与项目部所有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并缴纳工伤保险及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请各市应急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县(区、市)应急局及有关矿山企业并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

  地下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1年7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yjglt.gxzf.gov.cn/gwgg/t9607855.shtml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环保项目简介| 网站地图| 本网招聘| 投稿服务|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化工调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化工调查网 huagongdc.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6042780号-88

联系电话:010-69940054 010-80447989 监督电话:18511526897,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