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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首届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中国消防忠诚卫士评选表彰”人选的通知

时间:2021-08-2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作者:佚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组织推荐“首届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中国消防忠诚卫士评选表彰”人选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广西消防救援总队:

  根据《人力资源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首届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中国消防忠诚卫士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98号)(见附件1)精神,为做好我区推荐评选表彰人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构

  成立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分别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政治部,负责承办具体工作。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

  二、评选范围及评选条件

  严格按照人社部函〔2021〕98号文件规定的评选范围和推荐评选条件来推荐评选对象,原则上每个市可推荐先进集体1个和先进个人1名,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不推荐。

  三、评选推荐程序

  各市、县(区、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推荐“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人选工作,按照评选条件,拟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进行。拟推荐对象由各市、县(区、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逐级审核报送。广西消防救援总队负责推荐“中国消防忠诚卫士”人选的相关工作。自治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典型性、代表性进行审核,采取差额评选的方式进行推荐,提出初审通过名单。各报送单位根据反馈的初审通过名单,按规定深入考察,并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最后报自治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应急管理部审批。

  四、有关要求

  请各市严格评选标准,要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推荐对象应当具有较强的先进性、典型性、代表性,注重推荐工作成绩显著、群众认可度高、示范引领作用强、系统内外影响大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请各市于8月20日前将拟推荐对象相关材料报自治区应急厅人事教育训练处。

  联系人:许  梅   5659186,18907716331

          梁石晶   5659609,18074941956

  邮  箱:  gxyjtrj@163.com   

    

   附件:1.《人力资源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首届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中国消防忠诚卫士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98号)

       2.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人员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应 急 管 理 厅    

                           2021年8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yjglt.gxzf.gov.cn/gwgg/t98098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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