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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三个“第一时间”扎实做好群众投诉举报工作

时间:2021-11-18 来源: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作者:佚名

  近日,长丰县应急管理局收到群众举报某钢构制造公司在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等方面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立即明确专人负责,在初步了解被举报对象的情况后,迅速安排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四不两直”突击检查。

  经过执法人员全面细致的核查,举报人所举报事项部分属实,执法人员当场向企业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同时对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长丰县应急管理局将跟踪企业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同时要求属地乡镇对被举报企业要加强巡查,防止违法行为死灰复燃。办案人员及时将信访举报件的受理、办理、办结情况向举报人进行反馈,举报人表示满意。

  新《安全生产法》自9月1日实施以来,长丰县应急管理局在持续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的同时,高度重视群众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对每一个举报案件都做到第一时间受理、查处、反馈,扎实做好群众投诉举报工作。

  第一时间受理,做好登记工作。在全县范围内设置举报电话,确保举报电话24小时全天候畅通无阻,落实专人值守,严格依据投诉举报工作规程规定,认真填写《投诉举报登记表》,对每一起举报做到及时接听、准确记录、分类登记。

  第一时间查处,严惩违法行为。接到投诉举报线索后,迅速安排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核查;对发现的各类非法违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点,坚决依法收缴非法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对参与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从严处罚。

  第一时间反馈,做好答复工作。对查办的每一起举报案件及时将投诉举报的受理、办理、办结情况向举报人进行反馈,做到不遮掩、不回避,确保群众举报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不属于应急管理局职责范围的举报,及时转送相关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尽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9月份以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全县应急管理系统对19家违法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2家。开展联合执法7次,打击非法违法行为7次,取缔非法窝点5家。


原文链接:http://yjt.ah.gov.cn/xwdt/sxkx/1462077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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