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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应急管理厅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时间:2022-02-09 来源:辽宁省应急管理厅  作者:佚名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辽宁省应急管理厅所属事业单位(辽宁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保障中心)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定于2022年1月26日(周三)进行,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笔试入围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二、面试时间

  2022年1月26日 (周三)上午8:30。

  三、面试地点

  地点:辽宁省安全生产服务中心6楼(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联合路19号)

  四、面试考核方式

  面试注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职责特点;面试采取口述问答的形式,每名考生限时8分钟。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五、相关要求

  1.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各位考生收悉本公告后,第一时间接受核酸检测,进入面试考点须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能参加面试。

  2.各位考生需认真阅读《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事项须知》,提前准备好本人填写并签字的疫情防控承诺书,于面试当日统一提交。

  3.考生应认真阅读面试公告,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提前1小时(上午7:30前)进入候考室。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面试人员顺序号,面试考核开始后(上午8:30)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

  4.严禁携带通讯工具、电子记事本等带有记忆性的电子设备入考场,如已携带,应在入场时主动交给考务人员保管,待面试结束后取回。如在面试和待考过程中发现携带、使用上述电子设备的,一律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5.考生面试前在候考室内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岗位内面试顺序,由工作人员按面试顺序逐个引入面试考场。

  6.考生进入考场只可报告本人考场号及面试顺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评委或工作人员透露本人的姓名、准考证号、现工作单位、毕业院校等信息。

  7.面试结束后,在考场外等候宣布成绩,确认面试成绩并签字后,应带好随身物品直接离开,不得返回面试工作区,不得在面试工作区附近逗留,否则面试成绩作废,取消考试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8904041867。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1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yjgl.ln.gov.cn/gwgg/202201/t20220125_44967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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