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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应急管理厅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公告

时间:2022-02-09 来源:辽宁省应急管理厅  作者:佚名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辽宁省应急管理厅所属事业单位(辽宁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保障中心)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定于2022年1月25日(周二)进行,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员信息

  资格审查人员信息详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一)时间

  2022年1月25日(周二)下午13:30-15:30。

  (二)地点

  地点:长峰中心10楼1001室(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24号)。

  联系电话:18904041867

  三、资格审查具体要求

  (一)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资格审查主要包括岗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等内容。辽宁省应急厅将根据考生报名时的基本信息对考生提供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等进行核验。

  资格审查携带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辽宁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保障中心2021年在编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各1份。

  3.学历证明。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从初始学历开始);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从初始学历开始)。

  4.报名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需由党员组织关系现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并加盖党组织印章。

  5.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其中准考证、报名登记表留存原件,其余材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二)凡参加资格审查考生,请确保联系电话畅通,如所留电话通讯不畅或未参加资格审查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咨询电话:18904041867。

  (三)考生应对本人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有关主要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并将记录有关情况。

  (四)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

  (五)按照防疫要求,请参加资格审查考生收悉本公告后,第一时间接受核酸检测,进入资格审查地点,请出示“辽事通”健康码、国务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1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yjgl.ln.gov.cn/gwgg/202201/t20220124_44960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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