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7月份本市生产安全(工矿商贸)死亡事故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2-02-10 来源:上海应急管理局 作者:佚名
1-7月份,本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死亡事故(含工矿商贸、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生产经营性火灾、水上交通、农业机械、铁路运输、航空运输、渔业船舶)248起,死亡262人;工矿商贸领域发生死亡事故126起、死亡129人。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总体情况
1-7月份,本市各类生产安全死亡事故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21.57%和18.55%(受新冠肺炎疫情以及未全面复产复工影响),比2019年1-7月份,分别下降9.82%和11.19%。
各行业大类死亡事故起数及死亡人数如下所示:
行业大类 | 事故 起数 | 死亡 人数 | 行业大类 | 事故 起数 | 死亡 人数 |
工矿商贸 | 126 | 129 | 铁路运输 | 2 | 2 |
生产经营性 道路交通 | 110 | 112 | 渔业船舶 | 1 | 1 |
水上交通 | 7 | 9 | 农业机械 | 0 | 0 |
生产经营性 火灾 | 2 | 9 | 航空运输 | 0 | 0 |
其中,生产安全(工矿商贸)死亡事故(以下简称死亡事故)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23.53%和24.04%(受新冠肺炎疫情以及未全面复产复工影响),比2019年1-7月份分别上升28.57%和16.22%。7月份,发生死亡事故24起、死亡24人,同比均下降17.24%,比2019年7月份均上升26.32%。
二、死亡事故分类分析情况
(一)按经济类型分类
1-7月份,私营企业死亡90人,同比上升12.50%;外省市在沪企业死亡22人,同比上升69.23%;国有企业死亡13人(其中,央企5人、市属国企死亡5人、区属国企各3人),同比上升62.50%;外商投资企业死亡4人,同比上升33.33%。
(二)按行业分类
1-7月份,制造业死亡57人,同比上升16.33%;服务业(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死亡29人,同比上升38.10%;建筑业死亡20人(其中,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死亡15人、交通建设工程死亡4人、房屋修缮工程死亡1人),同比下降16.6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死亡11人,同比上升83.33%;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死亡3人,住宿和餐饮死亡3人,均上升200.00%;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死亡3人,批发和零售业死亡1人,上年同期该4个行业均未发生死亡事故;房地产业死亡2人,同比持平。
1-7月份,高处坠落死亡43人,同比上升2.38%;机械伤害死亡21人,同比上升133.33%;触电死亡20人,同比上升100.00%;物体打击死亡14人,同比下降26.32%;起重伤害死亡9人,同比下降10.00%;中毒和窒息死亡9人,同比上升200.00%;车辆伤害死亡5人,同比上升66.67%;坍塌死亡4人,同比下降42.86%;其他伤害死亡3人,同比上升200.00%;其他爆炸死亡1人,上年同期未发生该类型死亡事故。
各类别事故死亡人数占死亡总人数比例如下表所示:
事故类别 | 死亡人数 | 占比 | 事故类别 | 死亡人数 | 占比 |
高处坠落 | 43 | 33.33% | 中毒和窒息 | 9 | 6.98% |
机械伤害 | 21 | 16.28% | 车辆伤害 | 5 | 3.88% |
触电 | 20 | 15.50% | 坍塌 | 4 | 3.10% |
物体打击 | 14 | 10.85% | 其他伤害 | 3 | 2.33% |
起重伤害 | 9 | 6.98% | 其他爆炸 | 1 | 0.78% |
三、事故趋势及风险警示
7月份,各类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环比持平。3类事故偏多,发生了10起高处坠落死亡事故、6起触电死亡事故、5起机械伤害死亡事故。随着气温逐步回落,触电事故多发态势预计将有所缓解,而中毒和窒息类事故以及坍塌事故将进入高发期。高处坠落、中毒和窒息、坍塌3类事故是需要防范的重点。
四、下阶段重点工作
(一)持续推进整治行动,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城市安全防控压力很大。受疫情反复影响,部分行业赶工期、抓进度意愿增大,生产安全及火灾风险较高。
各区应急管理局要结合当前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警示相关风险,举一反三,防微杜渐;要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6+1”专项治理,抓好集中攻坚重点工作推进;将督促相关单位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各区消防救援机构要重点关注旅游景点、宾馆饭店、客运交通、大型综合体、文物建筑博物馆等人流聚集场所,提前介入摸底重大活动情况火灾隐患,督促主办方强化风险预警、预案制定、巡查驻防等措施,狠抓涉会场所及周边隐患风险评估和排查整治,最大限度降低致灾风险。
(二)吸取事故教训,遏制事故高发势头
近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仍多发,季节性特点突出。三季度是中毒和窒息事故以及坍塌事故易发期,极易引发群死群伤和因盲目施救导致的伤亡扩大。
各区应急管理局要结合该两类事故特点,会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在水务、市政公用、建筑、食品加工、船舶修造等领域开展风险提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按照相关的标准、规范开展作业,并认真组织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提升从业人员的风险辨识和应对处置能力,一旦发生险情,科学组织救援,坚决遏制较大、重大事故的发生。
(三)做好防汛防台,全力确保城市运行安全
受第6号台风“烟花”影响,本市江河水位全面超警戒水位,部分超历史记录,给内河排涝造成困难,金山、青浦、松江出现积水内涝。期间,防汛、应急、防汛系统严防死守,全力保证城市安全运行,值守14万人次,出动7.29万人次开展防汛检查,2000余支抢险队、88台防汛移动泵车伍集结待命,300余个防汛物资仓库24小时值守,及时组织36万人避险转移,并采取加固树木、广告、店招,排水腾出内河库容等措施,全市未发生重大险情,未出现因灾人员伤亡。
8月以来,本市又迎来多轮持续强降雨,各类极端天气逐渐偏多,防汛机制接受住了考验。各级应急、防汛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 关于切实加强城市安全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21〕2号)要求,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加强联动协作,及时查漏补缺,全面做好安全防范和应急准备,严格落实防御应对措施,时刻保持应急状态,坚决筑牢城市安全运行的防线,确保城市平稳运行。
原文链接:http://yjglj.sh.gov.cn/xwzx/sgtb/20220117/645b5c975e594d2eb76e0b4307bf16d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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