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三十二)整改工作验收的公示
时间:2022-02-1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作者:佚名
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问题的情况
问题三十二:落后产能淘汰政策落实逐级弱化,国家早在2011年就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仍在生产,贺州市平桂区202家碳酸钙企业仍在使用吊索式大理石土拉锯等落后设备。
整改措施:133.根据国家有关要求,自治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厅际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开展排查,加强对贺州市石材加工企业落后产能淘汰工作的督导检查,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
二、责任单位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应急厅、自然资源厅。
三、整改情况
针对2021年4月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贺州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指出“贺州市202家石材加工企业使用吊拉式土拉锯等落后工艺设备”的问题,自治区应急厅高度重视,立即对贺州市建材行业使用落后工艺设备问题进行研究部署。
一是进一步压实建材企业监管责任。针对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事故中建材等行业事故占比高的特点,召开全区工贸行业约谈警示视频会,通报全区各设区市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要求各地强化思想认识、抓好责任落实、加强监管执法、注重源头治理,坚决遏制建材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频发态势。致信贺州市市长,提出由政府主要领导率队深入建材等事故多发行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等工作建议,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落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二是深入开展建材行业安全排查整治。印发全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将使用国家或者行业标准明令禁止的淘汰的工艺、设备和材料情况纳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检查要点。督促贺州市应急局按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开展建材行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目前,已完成16家岗石、粉体企业执法检查,排查安全隐患97个,立案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4起,参与拆除落后设备(土拉锯)313台、圆盘锯12台。
四、验收情况
2022年1月24日,自治区应急厅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问题三十二133项整改措施自行验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问题后,自治区应急厅积极研究部署,督促贺州市应急局开展建材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跟踪问题隐患整改闭环情况,认真核查贺州市平桂区建材行业安全监管材料,落实了整改措施相关要求。
公示期5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771-3392235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2年1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yjglt.gxzf.gov.cn/gwgg/t1121521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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