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化工调查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验收的通知

时间:2023-04-08 来源: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作者:佚名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9〕129号)及海南省科技厅相关规定要求,我厅将对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到期项目进行验收(见附件),请项目承担单位按照以下要求做好项目验收准备工作。

  一、需提供的项目验收材料

  (一)在海南省科技业务管理系统/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栏目(http://218.77.186.200)下载“项目验收材料模板”,撰写项目总结报告,编制项目验收材料。

  (二)项目验收汇报PPT材料,PPT材料主要包括项目概况、项目实施情况、成果报告、经费使用情况、问题及建议等内容。

  (三)财政资助金额5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经费决算表。

  (四)财政资助金额50万元以上(含)的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

  二、相关要求

  (一)验收材料包括项目验收申请表、项目及课题总结(报告)、科技报告、项目任务书(合同书)复印件、经费决算表或者审计报告及附件等。

  (二)附件材料包括:

  1.完成项目任务书(合同书)约定考核指标的佐证材料。如第三方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知识产权、技术标准、成果转化应用、经济效益情况等。

  2.项目经费专项支出明细账、记账凭证及对应的主要发票、1万元(含)以上开支的银行转账凭证或网络支付凭证、采购合同、委托合同、设备及材料购买验货单和出库单等相关财务佐证材料。

  3.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请将加盖公章的项目验收材料、项目申报单位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在海南省科技业务管理系统/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栏目上传。

  (四)所有材料于2023年5月4日00:00前上传完毕。

  (五)申报系统技术咨询:65389015、65347994。

  附件: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拟验收项目表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4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dost.hainan.gov.cn/xxgk/xxgkzl/xxgkml/202304/t20230404_339285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环保项目简介| 网站地图| 本网招聘| 投稿服务|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化工调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化工调查网 huagongdc.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6042780号-88

联系电话:010-69940054 010-80447989 监督电话:18511526897,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