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验收的通知
时间:2023-04-08 来源: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作者:佚名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9〕129号)及海南省科技厅相关规定要求,我厅将对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到期项目进行验收(见附件),请项目承担单位按照以下要求做好项目验收准备工作。
一、需提供的项目验收材料
(一)在海南省科技业务管理系统/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栏目(http://218.77.186.200)下载“项目验收材料模板”,撰写项目总结报告,编制项目验收材料。
(二)项目验收汇报PPT材料,PPT材料主要包括项目概况、项目实施情况、成果报告、经费使用情况、问题及建议等内容。
(三)财政资助金额5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经费决算表。
(四)财政资助金额50万元以上(含)的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
二、相关要求
(一)验收材料包括项目验收申请表、项目及课题总结(报告)、科技报告、项目任务书(合同书)复印件、经费决算表或者审计报告及附件等。
(二)附件材料包括:
1.完成项目任务书(合同书)约定考核指标的佐证材料。如第三方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知识产权、技术标准、成果转化应用、经济效益情况等。
2.项目经费专项支出明细账、记账凭证及对应的主要发票、1万元(含)以上开支的银行转账凭证或网络支付凭证、采购合同、委托合同、设备及材料购买验货单和出库单等相关财务佐证材料。
3.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请将加盖公章的项目验收材料、项目申报单位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在海南省科技业务管理系统/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栏目上传。
(四)所有材料于2023年5月4日00:00前上传完毕。
(五)申报系统技术咨询:65389015、65347994。
附件: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拟验收项目表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4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dost.hainan.gov.cn/xxgk/xxgkzl/xxgkml/202304/t20230404_33928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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