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化工调查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3年省级外国专家项目立项的通知

时间:2023-04-08 来源: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作者:佚名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国际科技合作人才与交流项目和经费管理暂行实施细则》(琼科规〔2022〕13号)(以下简称《细则》),经公开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行政审定等程序,2023年一年期省级外国专家项目决定立项4个项目,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经费以后补助方式进行资助。请严格按照《细则》相关规定,在批准的经费预算内,按规定的开支范围和资助标准支出经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或超标准支出。项目在执行期间,经费总额不予调增,各项目之间不得调剂使用经费。

  二、各项目单位要主动适应引进外国专家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鼓励专家来华开展交流合作,同时支持采用远程视频、网络办公等多种方式开展相关工作,完成各项任务。对采取上述方式实施的项目,应当科学核算专家工作量,以合同(协议)等方式明确工作报酬,按照《细则》规定的有关标准,给予相应经费支持。对远程视频、线上合作等工作过程,应留存视频、照片等相关佐证材料,以备项目经费支出核销、检查等使用。

  三、各项目单位应及时总结外专工作成效,反映外国专家工作在推动经济、科技、产业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外国专家项目绩效评估,全面掌握外国专家工作总体情况,对完善外国专家工作平台和优化项目计划提出意见建议。

  四、各项目单位要严格遵守知识产权、竞业禁止、聘用及薪酬等方面的法律规定,按照国际惯例与通行做法,推进互利合作共赢;切实增强人才安全意识,建立风险防范、预警与应急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外国专家服务保障制度。各项目单位应着力推动项目执行,提供协调保障支撑,建立健全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外国专家管理服务机制。

  附件:2023年一年期省级外国专家项目计划和经费安排表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3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王迪,电话:65221379)

  


原文链接:http://dost.hainan.gov.cn/xxgk/xxgkzl/xxgkml/202304/t20230403_339199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环保项目简介| 网站地图| 本网招聘| 投稿服务|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化工调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化工调查网 huagongdc.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6042780号-88

联系电话:010-69940054 010-80447989 监督电话:18511526897,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