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新闻:“三项改革”政策解读⑥|建立作价入股专门持股平台
时间:2023-06-18 来源: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作者:佚名
2023年6月13日《群众新闻》
2022年3月以来,陕西在75家高校院所开展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技术转移人才评价和职称评定、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出资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试点,进一步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活力,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典型经验做法获得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通报表扬。
为进一步推动“三项改革”做实见效,形成“小切口大突破”的放大效应,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基础上,省政府办公厅于2022年12月印发了《陕西省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十条措施(试行)》(以下简称《十条措施》)。
为进一步提升《十条措施》的影响力和覆盖面,省科技厅围绕《十条措施》进行了逐条解读,帮助各试点高校院所、科技人员、科技型中小企业等进一步了解政策、用好政策,切实享受政策红利。
建立作价入股专门持股平台
政策规定
深化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建立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的专门持股平台,将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形成的国有资产单列管理。
政策解读
1.建立“技术托管”平台。依托秦创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建立“技术托管”平台,在科研团队同意的情况下,高校院所可将科技成果在平台进行托管,由秦创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代表高校院所进行运营,行使股东权力,发生转化行为后,相关收益归高校院所所有,同时,享受平台提供的相关转化服务。
2.加强技术转移机构建设。支持高校院所与技术转移机构合作,为“三项改革”科技成果转化提供筛选、评价、概念验证、转移转化、投融资对接等全流程成果转化服务。
政策亮点
1.统一组织科学运作技术托管平台,破解高校院所持股难题。建立“技术托管”这一专门持股平台,为高校院所在持股转化之外探索了科技成果所有权、运营权与收益权分割管理的运营模式,实现科研与转化的专业化分工和全链条协同。有意愿的高校院所把科技成果赋权委托给“技术托管”平台,高校院所拥有成果的所有权和收益权,秦创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技术托管”平台拥有成果的运营权,同时开展“e起创”“合伙人”“概念验证”等一系列服务,匹配专业科技经纪人和专家团队,助力科技成果转化孵化;待成果落地转化成立新设企业后,产生的股权可交由平台公司集中管理运营,以弥补高校院所在股权市场化运营方面的短板,待产生收益后,按协议约定返还高校院所收益,形成联合孵化、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新模式新机制。
例如,西安理工大学开展了“高校科技成果股权管理新模式”专项试点,委托秦创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高校股权“技术托管”,深化探索科技成果所有权、运营权、收益权相分离的高校成果转化股权集中运营管理模式。同时,以服务换股权等方式,为学校团队提供投资机构对接、初期管理运营、未来行业人才对接等专业化服务,解决了学校缺少科技成果产业化资金、运营团队等问题,提高了成果产业化的成功率。
2.提升技术转移能力,完善技术转移生态。技术转移机构是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提供全链条、综合性服务的专业机构。通过引入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是国内外高校院所开展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的重要方式,核心是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为高校院所和科研人员转化成果提供专业化服务。
按照各高校院所的不同情况和成果转化的不同形式与特点,鼓励高校院所结合实际探索新的建设方式和运作机制,通过与技术转移机构合作,既为专业机构解决成果来源的问题,同时在实践中培育发展一批运行机制灵活、专业人才集聚、服务能力突出、高水平运行的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高水平创造和高效率转化。
原文链接:https://kjt.shaanxi.gov.cn/kjzx/mtjj/3090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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