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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等部门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

时间:2023-12-17 来源:经济和信息化厅  作者:佚名

  记者11日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等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明确自2024年1月1日起,申请进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需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

  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告适当提高了现有技术指标要求,新增低温里程衰减技术指标要求,明确换电模式车型相关要求。其中换电模式车型需满足GB/T 40032《电动汽车换电安全要求》标准,同时要求申报企业提供保障换电服务的证明材料。

  公告指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为过渡期。2024年1月1日起,2023年12月31日前已进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且仍有效的车型将自动转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相关车型要及时上传减免税标识、换电模式标识,换电模式车型、燃料电池车型等按公告要求补充相应佐证材料。2024年6月1日起,不符合公告技术要求的车型将从《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中撤销。相关车型需在过渡期内完成政策切换符合性相关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告调整的指标充分参考已经实施的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双积分、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等政策,同时预留了过渡期。从行业影响来看,有利于稳定汽车市场、引导技术进步和节能消费、引导企业保障产品安全。

  

  

  


原文链接:https://jxt.sc.gov.cn/scjxt/gzdt/2023/12/12/fdc800e28ff7466aa00a2cd112422f2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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