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时间:2023-12-24 来源: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作者:佚名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科技体制改革,其中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改革是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出台了《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从体制机制改革、项目管理改革、科研经费管理改革、评价机制改革等方面进行全面部署。省委省政府把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作为科技创新重大工作,并作为省委深改委一项重点改革任务进行统筹推进,先后出台《安徽省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措施》等政策文件,对构建新型科研攻关机制、完善科研经费管理等提出明确改革要求。省科技厅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要求,结合安徽实际,研究制订本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制定意义: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和省委省政府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机制的指示精神需要。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深化科技评价改革,加大多元化科技投入,提升科技投入效能,深化财政科技经费分配使用机制改革,激发创新活力。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明确要求,科技创新工作“思想要解放、力度要更大”,要坚持以企业为主体,科技产业一体化发展,要进一步优化完善我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机制,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和实施绩效。二是进一步规范省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实施的需要。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作为省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的规范性文件,在规范科技计划项目执行中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促进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推动科技产业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总体考虑:一是进一步强化改革创新,从需求征集、榜单凝练、评审立项、组织实施、项目验收、绩效后评估等各环节采取一系列改革举措,引导科技项目由重立项管理向重绩效贡献转变。二是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地位,使企业成为科技计划项目的出题人、出资人,成为项目决策、项目投入、项目组织、成果转化的主体,引导科技项目管理由侧重高校院所向以企业为主转变。三是进一步强化产业化目标导向,优先对产业化前景广阔的项目进行支持,对通过验收3年内的项目进行跟踪评价,对商业应用价值明显的项目继续给予支持,引导科技项目管理由重技术指标向重经济指标转变。四是进一步强化多元化科技投入,充分运用市场逻辑谋事、资本力量干事,鼓励市(县)政府、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社会资本共同投入参与,综合利用资金、基金等手段,引导科技项目管理由政府投入为主向多元投入转变。五是进一步强化集中力量办大事,减少项目支持数量,增加项目支持强度,提升科技投入效能。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省支持资金不低于100万元。省重大科技攻关专项1000万元左右,特别重大的项目一事一议,财政投入比例可适当提高。支持强度大的项目可采取分期拨款方式,首次拨款不低于资助总额的50%。
三、文件起草情况
在《管理办法》起草过程中,先后召开6次专题会议和1次各市科技局局长座谈会研究,多次书面征求各市科技局局长、有关省直单位、部分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意见建议,共收到反馈意见建议48条,吸收25条,逐步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经合法性审查并提请省科技厅党组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并报省司法厅备案。
四、工作目标
进一步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规范和加强我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实施绩效和科技投入效能,为全面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增添强劲动能,为国家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安徽力量。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主要包括基础研究类和科技攻关类项目,本办法主要指科技攻关类项目,包括省重大科技攻关专项和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专项。具体项目管理可参照本办法精神制定管理细则和组织实施方案。对符合相关规定的高校院所承担的横向课题,通过省科技厅备案可视同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项目经费使用和激励等仍由所在单位按横向课题相关政策进行管理。
五、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拟按照“通知+办法”的形式印发实施,其中通知中明确各单位在执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时须遵循的五项管理原则;办法中明确了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全流程的有关规定,共包括十二章四十四条。
第一章“总则”共2条。主要明确了制定《管理办法》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等。
第二章“榜单凝练”共3条。主要明确了建立项目清单制度、改革项目征集机制、编制发布榜单等相关要求。
第三章“项目申报”共2条。主要明确了项目推荐、申报条件等内容。
第四章“项目评审”共4条。主要明确了改革项目评审机制、形式审查、评审方式、承担单位遴选等相关要求。
第五章“项目立项”共4条。主要明确了规范立项决策程序、建立绿色立项机制、诚信审查、公示和立项等内容。
第六章“项目管理”共9条。主要明确了项目实施方式、支持方式、合同签订、合同实施、项目撤销、终止、结题以及项目中期评估等规定和要求。
第七章“项目验收”共4条。主要明确了项目验收的工作流程,包括验收申请、验收方式和内容、验收结果处理和运用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第八章“项目后评估”共1条。主要明确了对验收通过后3年内的项目进行跟踪评价,并依据评价结果给予继续支持的相关要求。
第九章“资金配置”共4条。主要明确了省科技计划项目资金要坚持共同出资、产学研用一体化项目设计、提升科技投入效能、突出绩效导向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第十章“监督管理”共4条。主要明确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指南编制、立项、专家选用、项目实施与验收等工作中相关主体的行为规范、工作纪律、履职尽责情况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第十一章“管理职责”共5条。主要明确了项目主管部门(省科技厅)、项目归口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服务机构、项目咨询评审专家等主体的职责。
第十二章“附则”共2条。主要明确了科技保密、信息公开、经费管理、文件有效期、管理办法条款解释权等相关规定。
六、创新举措
一是坚持体制机制改革,转变管理职能,优化财政科技经费分配使用机制,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创优营商环境。
二是坚持有组织科研攻关,发挥政府作为重大科技攻关组织者作用,强化以“标志性”成果产出和“卡脖子”技术突破为目标,通过产学研用一体化项目设计和一体化创新资源配置,把项目、平台、人才、资金等创新资源整合起来。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奔着“最紧急、最紧迫”的问题开展攻关,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有针对性地攻克一批“卡脖子”难题,研发一批国产化替代重大产品,转化一批重大科技成果。
四是坚持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强化企业在科技攻关中的参与度和话语权,使其成为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成果转化的主体,推动科技产业一体化发展。
五是坚持加大多元化科技投入,充分运用市场逻辑、资本力量,引导市场、社会等各方力量参与攻关,综合利用资金、基金等手段,构建多元化科技投入新格局。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省科技厅将与地市、省直有关单位建立沟通协调机制,鼓励积极探索试行、认真总结经验。省科技厅将做好政策宣传,扩大政策知晓面,确保省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实施按照管理办法执行。
联 系 人:省科技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段菖蒲
联系电话:0551-62629920
电子邮箱:94005461@qq.com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安徽路1号省科技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邮编:230091)
原文链接:http://kjt.ah.gov.cn/public/21671/1220766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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