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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4年陕西省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6-29 来源: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作者:佚名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科技强省的决定》,实施好秦创原建设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建设一批高能级的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依据《加快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的实施意见》(陕科办发〔2024〕1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相关规定,我厅将开展2024年陕西省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条件

  (一)支持高校院所、企业牵头建设概念验证中心。申报主体或依托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省内注册且正常经营满3年。具体条件请参考《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

  (二)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牵头建设中试基地。申报主体或依托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省内注册且正常经营满3年。具体条件见《实施意见》相关要求。

  二、申报要求

  陕西省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推荐申报工作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各地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推荐;部属高校、中央在陕科研院所及企业可直接推荐省科技厅。

  (一)依托单位按照《实施意见》有关要求组织申报工作,对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原则上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不得同时申报。

  (二)各推荐部门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按申报名额向省科技厅提交推荐函(一式一份)。

  (三)省科技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并组织开展实地考察。

  (四)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实地考察结论,经省科技厅会议研究审定后,发文认定陕西省概念验证中心或中试基地并给予经费支持。

  三、申报流程

  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对照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创建条件,确定申报类型,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https://ywgl.sstrc.com/egrantweb/)在线填写。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至7月10日,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完成填报后,需将导出的申报书及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并于2024年7月12日前报送至陕西省科学器材服务中心(西安市雁塔区乐游路8号省科学器材服务中心二楼201室)。

  四、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成果转化处:黄 超 电话:029-87294985

  省科学器材服务中心:李 杰 电话:029-85259528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6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s://kjt.shaanxi.gov.cn/kjzx/tzgg/3214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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